历时十年,终尘埃落定,富士康前高管被判入狱、罚款近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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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十年前,鸿海集团采购管理体制出现纰漏,爆发了一起高层团体向供货厂商收受贿赂的“贿赂门”丑闻。中国大陆警方最早参与调查、扣押了上述一些涉案人员,后“台北地检署”接手侦查此案。

3月10日,台媒报道称,鸿海集团(富士康)前资深副总经理廖万城等通过大陆采购设备收取回扣,台北法院判决前者有期徒刑并对其他涉案人员处以罚金。其中,台北法院认定廖万城存在索贿行为,指示下属采购特定设备,并在验收时为其保驾护航,依法判处廖万城有期徒刑2年。

另外,廖万城、邓志贤与大陆产线设备厂商负责人郝绪光涉嫌损害公司利益,台北法院审理判决3人需连带给付鸿海集团约1亿8374万日元、34万元人民币,合计约970万元人民币。

至此,轰动两岸的富士康高层索贿案终于告一段落。

富士康高管向供应商索贿

据悉,鸿海集团“贿赂门”一案最早源于2012年9月,并于2013年1月曝光。

彼时,鸿海集团行政总经理兼商务长李金明接到了一封来自设备供应商的检举信,信中指出鸿海旗下的表面组装技术委员会高层(Surface Mount Technology,SMT)凭借着手中握有设备引入的生杀大权,长期向供应商索要贿款。据悉,检举信中还附上了账册资料。

李金明知道此事关系重大,立马向当时的鸿海掌门人郭台铭进行了汇报,郭台铭震怒,并指示一定要严查严办。随后2013年8月,李金明成立调查小组,开始对深圳龙华工厂与台湾总部进行调查。

经过内部审计调查,鸿海指出廖万城与前鸿海SMT总干事兼经理邓志贤两人掌控着鸿海集团每年超过300亿元新台币的采购、议价与签核权,并通过上海市绪品电子科技负责人郝绪光担任收受供应商回扣的“白手套”,向多家供应商进行索贿。

据悉,设备供应商若照实际交易金额或采购数量按比例给付廖万城佣金,即可获得供应商资格、避免验收遭刁难、议价时不被砍价、缩短收取货款时间等“福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公开资料显示,廖万城为鸿海集团前资深副总经理;而邓志贤则是鸿海集团前SMT技委会经理,专任SMT技委会副总干事。在SMT委员会,俩人主要负责集团内部产线机台设备、备品与耗材等的采购、维修业务。

在本起案件中,鸿海集团发出指控称,廖万城等人充当内鬼,导致公司采购成本增加,商业信誉受损,并列举了15件廖万城等人利用职权收受回扣的案例。同时,鸿海集团起诉廖万城、邓志贤违背职务规定收受郝绪光给予的回扣,导致鸿海集团丧失与供应商正当议价的程序,也无法以最佳优惠报价获取最大议价的采购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法律中,索贿是受贿类犯罪的一种,客观表现为行为主体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强迫他人交付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相比普通受贿,索贿的主观恶性更大、且具有强迫性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实证明,违规违纪注定逃不过执纪监督者的眼睛,违法犯罪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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