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瑞华已被立案调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一般情况下,在调查上市公司造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同时,会同步关注中介机构责任,若确实涉及未勤勉尽责的情况,证监会将立案调查。
2010年,康得新在深交所上市。2012年8月,康得新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由深圳鹏城变更为国富浩华;2013年5月,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合并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从2013年开始,瑞华所对康得新连续出具五年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只有2018年报时,康得新已经深陷危机,大部分董监高均无法保证年报业绩真实时,瑞华所才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而在康得新出现财务造假的四年里,瑞华所一共领取了840万元审计报酬。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券法适用于中介机构的规定主要包括第223条和第226条,但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仍要视具体情况决定。
其中第223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证监会对康得新做出的行政处罚,只是追责体系的一个环节。后续还有包括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追究、民事追究、诚信体系追究。对案情严重的案件,监管层后续还会发挥立体追责体系作用。
据了解,这并非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被调查,最近几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收到监管罚单。2019年1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华泽钴镍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证监会依法对其没收业务收入130万元,并处以390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多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惯犯累犯,将从重处罚。
发挥立体追责体系作用
上市公司乱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违法违规成本过低。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对案情严重的案件,监管层后续还会发挥立体追责体系作用。
上述负责人指出,在对证券违法违规案件的追责过程中,行政处罚只是行政追责体系中的一环,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还要加入刑事追责。对于违法违规责任的理解,应放在立体多层面理解,包括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追究、民事追究、诚信体系追究。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要用足用好现有规则严惩违法违规公司。一方面要用好现有制度,做到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及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另一方面,最高法出台司法意见为科创板改革护航,明确科创板虚假陈述、欺诈发行法律责任,强化违法违规者民事赔偿责任,提供了执法依据。证监会将在现有制度下,严肃认真惩处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中介机构将进入从严监管新阶段。证监会多次强调,绝不姑息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相关主体串通违规。其中,对于中介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开展证券业务未勤勉尽责的,证监会坚持一案双查,违法上市公司与不良中介一起处罚,严格处罚,绝不姑息,倒逼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此外,备受关注的是,目前,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已形成共识并提上改革日程。证券法修订稿草案三审稿增加了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相关内容。此外,公司法、刑法等修改也在推进中。
针对康得新案,证监会重申,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必须讲真话,做真账,及时讲话,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净化市场生态,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