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今天公布了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其中对于显示领域进口税率做了新的调整。OFweek显示网为您列举其中主要的调整部分:
该方案明确,2014年将对“彩色电视机零件(等离子组件及其零件、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屏除外)”执行6%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这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是15%。
对于“彩色电视机零件(等离子组件及其零件、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屏除外)”及“彩色电视机的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屏”执行5%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及15%的最惠国税率。
对于“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用冷阴极灯管”及“彩色投影机的照明光源”执行3%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该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为8%。
对于“电视显像管零件”执行3%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该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为6%。
对于“其他阴极射线管零件”执行4%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该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为8%。
对于“液晶显示屏背光模组的光学元件(包括导光板、反射板、扩散片、增亮片)”执行2%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该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为8%。
对于“液晶投影仪用偏光元件”及“数字电影放映机用偏光元件”执行6%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该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为8%。
对于“液晶或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屏用原板玻璃,包括保护屏用含碱玻璃”执行3%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该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为17.5%。
对于“光学平板玻璃,厚度0.7毫米以下”执行9%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该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为17.5%。
对于“液晶或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屏用原板玻璃,包括保护屏用含碱玻璃”执行3%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该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为15%。
对于“液晶玻璃基板,6代(1850mm*1500mm)以上,不含6代”执行4%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该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为15%。
对于“液晶玻璃基板,6代(1850mm*1500mm)及以下”执行6%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而该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为15%。